馬路上的交通事故比較常見,因為交通事故引起的堵車也很常見。但是如果在上下班高峰期,并且在市區發生的輕微交通事故,是必須要走快速理賠的,本來就比較擁堵,有了交通事故會加劇堵車,所以必須快速撤離現場。
哪些情況下可以走快速理賠?有以下幾個條件:1.事故沒有人員傷亡,也就是說沒有撞到人。2.發生事故后車輛仍然能夠繼續行駛,各方損失金額2000元以下,意思是輕微的交通事故。3.沒有損壞護欄、路燈、水電設備等公共設施。4.雙方車輛手續齊全,且沒有嚴重違法駕駛。駕駛證、行駛證、交強險都沒有過期。5.事故雙方對責任劃分沒有爭議。
所以發生交通事故,想走快速理賠,以上條件必須全部符合。首先看是否在市區,本市規定的需要走快速理賠的區域,然后看是否只是輕微的刮擦,是的話就可以考慮走快速理賠了。前3點都是比較好判斷的,重點是第4點,大體判一下對方是否是酒駕、毒駕等,然后商量走快速理賠,證件要齊全,如果沒帶駕駛證、行駛證等,最好報交警處理。然后看保險有沒有過期,如果過期了,連保險都走不了,更不用談快速理賠了。
發生事故首先確定責任,如果無法確定責任,需立即報交警,讓交警過來劃分。此時若是路上車輛很多,可以把兩輛車的位置做好標記,再把車挪開等待交警,以免阻塞交通。 如果責任明確,責任方向保險公司報案,取得報案號,理賠時需用到。然后互相記一下聯系方式和車牌號,檢查對方的駕駛證和行駛證,確認都是有效證件。再各自拍照,拍照時各個角度以及碰撞部位最好多拍幾張。然后雙方約定時間,一起去就近的快速理賠中心定損,到了理賠中心,按照工作人員的指引,一步步辦理即可。
定損完畢,就可以各自去修車了,車修好后,無責方可以讓有責方過來交錢開發票。也可以自己交錢開發票,然后把發票給有責方,有責方再把錢給無責方,至于如何操作,雙方可以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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