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不同于別的商品,不影響二次銷售可以退換,車子一旦登記了之后就有了永久記錄,無法做到不影響二次銷售。再次銷售只能以二手車的名義銷售,即使一天沒開,車價也會受到很大影響,不然沒有人會選擇。所以如果4S店自行給車主退車,所有損失都由4S店承擔,顯然4S店不會同意。如果達到了退換條件,與廠家協(xié)商,廠家同意了退車,那么廠家也會承擔一部分費用,4S店的損失會大大減少或沒有損失。
三包法沒有出臺之前,想退車幾乎是不可能的,有了質量問題可以免費給維修,絕對不會給退車。維修由廠家出錢,這是一套很完善的流程,4S店自行判斷故障原因,是質量問題可以先給車主維修更換,然后再向廠家索賠。但對于退車是沒有任何流程可執(zhí)行的,有了三包法后,對退車有了明確的規(guī)定。先看退車條件是什么。
1.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(fā)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,出現(xiàn)轉向系統(tǒng)失效、制動系統(tǒng)失效、車身開裂、燃油泄漏,就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;2.嚴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,或出現(xiàn)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,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;3.發(fā)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,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,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;4.轉向系統(tǒng)、制動系統(tǒng)、懸架系統(tǒng)、前后條、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,消費者也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;5.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積超過35日的,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積累積修理超過5次后,又出現(xiàn)質量問題的,可以選擇換貨。
雖然有了退車條件,但退車的人還是寥寥無幾。首先退車是由廠家決定的,4S店決定不了,而車主的任何要求都是在和4S店協(xié)商,4S店再反饋給廠家,溝通效果很差。有時一旦把問題推給廠家,很長時間都沒有下文,車主只能等。其次,上述所說的故障也很難發(fā)生,基本都是一些重大有安全隱患的故障,4S店賣了這么多車,幾年也碰不上一個有上述情況的。另外對于故障的定義也是模糊的,如果車主不太懂,4S店很容易搪塞過去。
所以想盡量避免重大質量問題,在提車的時候一定要把車做一個全面的檢查,自己不懂車要帶上一個懂車的朋友,有些故障是顯而易見的,很容易發(fā)現(xiàn)。比如說發(fā)動機異常抖動,發(fā)動機變速箱滲油,行駛有異響等等。驗車的時候一定要打著火,底盤一定要看一下,最后開上一小段距離感受一下。機械故障大都用肉眼能夠看出來,比如漏油現(xiàn)象,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并不是一下子就漏很多。全面檢查好了后再交錢辦手續(xù),車出重大故障的概率會小很多。
